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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市国资委工作提示及相关会议精神,防范潜在风险,保障国有股东权益,拟对两个项目公司已分别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及其履行全过程,开展合法、合规、合理性专项审查。本次询价为合理设定法律合同审查服务采购的招标控制价,确保价格公允合规、贴合市场实际。本次询价结果将作为确定招标控制价的参考依据,询价人不与任何响应人就本次询价签订服务合同,响应人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身承担,询价人不予以补偿。 一、服务内容 结合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国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增资协议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范文件,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及其所有补充协议、附件以及履行相关合同的主要过程文件(如决策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记录、价格审议记录、变更签证、付款凭证、验收报告等)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就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访谈和核实。 (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联交易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 (三)对提交的审查报告,根据委托方要求向委托方进行当面或线上汇报,并接受问询。 二、交付成果 《专项法律审查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审查情况,明确指出存在的风险、问题及其法律与合规后果,并提供专业处理建议。报告应结论明确、依据充分。 三、服务标准 中选律师事务所应在服务过程中遵循以下标准,确保审查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一)专业深度标准:审查应穿透合同文本本身,深入结合项目立项、招标、投标、评标记录、签约、履约、付款、验收等全链条环节进行实质性核查。 (二)报告质量标准:《专项法律审查报告》应结构清晰、逻辑严谨、语言准确、依据充分。内容至少包括:对合同基本情况审查、对EPC合同关键条款的公平性与风险分析、对关联交易专项风险审查、对国有股东权益的影响评估、总体审查结论与建议。所有审查发现、结论及建议,均须以书面证据材料或可溯源的访谈记录为支撑,形成清晰的工作底稿。 (三)时效性标准:2026年3月5日前提交报告初稿,2026年3月25日前提交报告终稿。 (四)沟通与配合标准:应指定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络人,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应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合理问询并及时给予答复,紧急事务需立即处理,并根据需要参与相关内部会议进行汇报与解答。 四、参选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一)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二)拥有为国有企业、高端制造业、半导体、光电显示行业提供投后检查、合规调查、投资咨询、争议解决或参与重大EPC合同签订(半导体、光电显示行业设备采购项目)审查法律服务经验的优先。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并曾主导过至少2个类似复杂项目的合规审查或争议案件;项目团队应配置熟悉建设工程、关联交易、公司法及国资监管法规等并熟悉财务、审计的律师。 (四)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重大执业风险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与本项目不存在利益冲突。 五、报价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 (二)报价截止:2025年12月10日17:30 (三)报价内容: 1.核心服务报价:法律合同审查服务的总价,包含税费、服务费、差旅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2.报价说明:列明报价依据(如相关文件、市场行情、服务成本构成等)。 3.配套材料:附报价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等)。 (四)文件递交:报价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95116341@qq.com)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委托方):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百宏学府城B6栋814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7773853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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